根据《元江县中医医院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元中医发〔2022〕4号文,计划于2023年7月11日开展药代表接待日活动,医院组织专家组听取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领域优势产品介绍,遴选部分新产品,欢迎广大医药代表积极参与,现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1 日(周二)14:30
地点:元江县中医医院2 号楼 5楼小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一)分管领导、医院行风建设负责人、纪检监督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主任
(二)相关临床、医技、医辅科室主任(负责人)
(三)申请接待公司委托代表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推荐产品的医药代表按要求提前 10 分钟签到。
(二)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所有医药代表必须采用 PPT 形式介绍产品信息,注意控制时间,每个产品推荐控制在10分钟以内,推荐产品大于2个(含2个)的,每增加1个产品时间增加5分钟,总推荐时间不超过30分钟,特殊推荐项目除外。
(三)需进行产品推荐的生产、经营企业请于2023年7月5日17:30前把《元江县中医医院医药代表接待申请表》及《元江县中医医院产品信息表》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件发医院邮箱:yjxzyyyyjk@126.com,未按期发送的本次不予接待。
(四)接待日当天各医药代表需提交材料清单:
1.医药代表接待日登记表。
2.医药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
3.医药代表身份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4.医药代表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元江县中医医院产品信息表。
6.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生产批件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等。
7.推荐展示材料(PPT)电子版1份。
8.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说明书及彩页宣传资料。
9.其它的相关产品详细资料(如:产品标签、说明书等)。
1-7项为必须提交材料,8-9项可根据情况选择是否提交,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未经医药代表接待日活动推荐的产品原则上不纳入遴选目录,急症急救、临床开展新项目新技术需求且医院无替代产品、专家组判定的其他情况除外。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自老师 0877-6017433 13577708629
元江县中医医院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