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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12-19 14:33 来源:元江县中医医院 发布人:qihuangAamin 浏览: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玉人社发〔2022〕48号)《玉溪市建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和《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玉人社发﹝2019﹞9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元江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参加招聘的单位为元江县人民医院、元江县中医医院、元江县妇幼保健院、元江县甘庄中心卫生院、元江县曼来镇中心卫生院、元江县因远镇中心卫生院、元江县洼垤乡卫生院、元江县咪哩乡卫生院。

  元江县人民医院于1950年3月批准成立,是元江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257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227名,空编30名。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164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3人,副高级职称18人,中级职称64人,初级职称100人。

  元江县中医医院于1983年7月批准组建,是元江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119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105名,空编14名。其中博士学历0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128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4人,副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34人,初级职称120人。

  元江县妇幼保健院于1964年5月批准组建,是元江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53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49名,空编4名。其中博士学历0人,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34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0人,副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26人。

  元江县甘庄中心卫生院于1960年初批准组建,是元江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41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36名,空编5名。其中博士学历0人,研究生学历0人,本科学历25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0人,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24人。

  元江县曼来镇中心卫生院于1979年1月批准组建,是元江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37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33名,空编4名。其中博士学历0人,研究生学历0人,本科学历24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0人,副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20人。

  元江县因远镇中心卫生院于1955年09月批准组建,是元江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42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36名,空编6名。其中博士学历0人,研究生学历0人,本科学历30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0人,副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12人。

  元江县洼垤乡卫生院于1952年12月批准组建,是元江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18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17名,空编1名。其中博士学历0人,研究生学历0人,本科学历15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0人,副高级职称0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14人。

  元江县咪哩乡卫生院于1958年9月批准组建,是元江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17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15名,空编2名。其中博士学历0人,研究生学历0人,本科学历12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0人,副高级职称0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0人。

  二、招聘对象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3年毕业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卫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5.发布公告之日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

  6.服从医院分工,在元江县紧密型医共体服务期限不少于10年。临床医学、中医等一年进行两次理论考试的专业须2年内、其他专业3年内必须取得本专业所需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如规定时间内取不得本专业所需的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且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被相关部门处罚处于影响期内的人员。

  (4)有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招聘条件

元江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

16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


元江县人民医院麻醉医师岗位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麻醉学、临床医学


元江县人民医院精神科医师岗位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


元江县人民医院影像医师岗位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专业


元江县人民医院护理岗位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护理学专业


元江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临床医师

6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


元江县中医医院西医类别临床医师

4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


元江县妇幼保健院行政管理岗位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


元江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岗位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


元江县甘庄中心卫生院口腔医师岗位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口腔医学专业


元江县曼来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

安置定向医学生

元江县因远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类别临床医师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中医学专业

安置定向医学生

元江县因远镇中心卫生院影像医师岗位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专业


元江县洼垤乡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


元江县咪哩乡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法

  校园招聘和网络报名招聘相结合的方法,先开展网络报名招聘,网络报名招聘空缺岗位开展校园招聘。

  1.校园招聘

  (1)时间:以各大高校举办的专场招聘会时间为准。

  (2)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等省内高校。

  2.网络报名招聘

  (1)时间:拟参加现场招聘的考生请于12月23日前将简历投递至相应用人单位邮箱。2022年12月26日到元江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五楼会议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12月27日进行考试。

  (2)地点:元江县中医医院门诊五楼。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公告在玉溪人才网和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上公布。

  2.报名。考生提供个人简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成绩表等复印件,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3.资格审查。由招聘组对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试。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等;面试分数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确定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6.签订就业协议。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约定报到时间、聘用条件及违约承担责任。凡无合理的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违约处理;报到时不能按毕业生就业聘用要求提供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完整人事档案资料及就业报到证等)的不予聘用,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违反就业协议不能到岗的,按违约协议办理解约手续。2023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7.报到及资格复审。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就业协议视为无效。

  8.体检。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体检的按违约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执业医师、护士注册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医疗岗位属于特殊行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将开展乙肝两对半、丙肝等检测项目。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9.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10.公示。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不再依次递补)。公示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11.聘用。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奖励办法

  提前招聘人员,医院给予以下奖励:

  (一)元江县人民医院

  1.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给予人民币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奖励,分5年支付,每年20000.00元(贰万元整)。

  2.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硕士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给予人民币150000.00(壹拾伍万元整)元奖励,分5年支付,每年30000.00元(叁万元整)。

  (二)元江县中医医院

  1.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给予人民币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奖励,分5年支付,每年20000.00元(贰万元整)。

  2.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硕士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给予人民币1500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奖励,分5年支付,每年30000.00元(叁万元整)。

  七、招聘纪律

  (一)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招聘组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0877-6016288。

  八、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报考者给予支持和配合。

  九、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

  元江县人民医院:0877-6011792  yjxrmyyrsk@126.com

  元江县中医医院:0877-6011473  ynyxyjzyy@126.com

  元江县妇幼保健院:0877-6164188  yjfybjybgs@163.com

  元江县甘庄中心卫生院:18187760120  yjxgzyy@126.com

  元江县曼来镇中心卫生院:0877-6090778 yjxmlzzxwsy@163.com

  元江县因远镇中心卫生院:15708773550    yywsybgs@163.com

  元江县洼垤乡卫生院:0877-6390042  waodiwu@163.com

  元江县咪哩乡卫生院:0877-6510042  miliwu@163.com

  元江县卫生健康局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6日